电子印章是指电子数据表现形式的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。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的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社会组织、企业单位、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的法定名称章、以法定名称冠名的内设机构章和分支机构章、业务专用章(合同专用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发票专用章、审验专用章、报关专用章等相关业务使用
2020-09-01 admin 6276
北京新成立内资企业首次申请制作招标专用章、投标专用章1) 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证书)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)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印记清晰)3)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如法人亲自办理则忽略此项)4) 企业有效公章(如尚未刻制公章则无需携带)北京内资企业已有招标专用章、投标专用章旧章换新章(含多证合一情况):1)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证书)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印记清晰)3)经办人身份证
2020-09-01 metinfo 256
自2010年5月20日起,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十六个区县陆续推行了新型防伪印章。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委、人大、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部门、政协、司法机关、军事单位、民主党派、企事业单位(包括个体工商户)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基金会、宗教团体以及其他组织需要刻制法定名称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、报关章、
2020-09-01 metinfo 451